3月28日上午,常州白龙观在天佑阁会议室组织开展《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学习交流会活动。白龙观全体教职人员、部分工作人员近20人参加学习交流会。学习会由常州市道教协会会长、白龙观住持孔新芳道长主持。
学习会上,孔新芳会长对《办法》规定的“宗教教职人员的权力义务、规范教职人员行为、规范教职人员备案、规范教职人员证书管理及宗教事务部门对宗教教职人员的行政管理,保护教职人员的合法权益”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,并强调,我们作为宗教教职人员,不仅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,同时也需承担应尽的义务,我们要树立好道教界的良好形象,弘扬道教优秀传统文化,引导服务好广大信教群众,真正做到心中有党、心中有国、心中有民、心中有戒。
通过《办法》的学习交流,大家进一步明确了自身的权利义务,了解了党对宗教工作法治化、中国化的高度重视,以及对宗教教职人员的关心和爱护。同时也纷纷表示,在日后的工作中,要进一步提升自我的综合素养,要为场所的规范管理、道教事业的健康发展、社会的和谐稳定作出应有贡献。(常州白龙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