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道教协会、道教院校和宫观负责人在加强道风建设中发挥带头作用的若干意见
 

(2020年11月27日中国道教协会第十次全国代表会议通过)


道教教风建设是保持道教真精神、维护道教清静庄严形象的根本,是推动道教事业健康发展的根本,也是充分发挥道教积极作用的根本。党和政府历来重视、支持宗教界加强教风建设,中国道教协会历届领导班子也始终高度重视道教教风建设。道教协会、道教院校和宫观负责人作为道教事业的带头人和骨干力量,是道教社会形象的标杆,其道风好坏直接影响着道教的健康传承。为推动新时代道教事业健康发展,发挥道教协会、道教院校和宫观负责人在加强道风建设中的带头作用,现提出如下意见:

一、爱国爱教。带头高举爱国主义、社会主义旗帜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,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,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协助党和政府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,维护国家统一、民族团结、宗教和睦与社会稳定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,坚持道教中国化方向。

二、守法遵规。带头遵守国家宪法、法律、法规、政策和中国道教协会有关规章制度、清规戒律,自觉抵制非法宗教活动和宗教极端思想,抵御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,自觉接受依法管理,保守工作秘密,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,积极参与反邪教工作,规范互联网言行,做到带头守法、持戒精严、言行端庄、道众拥戴、信众尊敬。严禁跑官要官、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好处、谋取名利职务。

三、虔诚奉道。坚定道教信仰,恒心参玄,带头坚持诵念《早晚功课经》等,礼敬神明,研读经典,讲经弘道。

四、学修并进。组织所在的道教协会、道教院校和宫观建立学修制度,安排固定的学修时间和明确的学修任务,带头提高政治素养、宗教修养、道德修养和学识修养。

五、道相庄严。模范执行祖师教诲,仪容仪表严正端方,做到威仪整肃,道装规范,道相庄严,引领道众树立良好形象。

六、如法如仪。带头严格遵循道教仪规和中国道教协会有关规定,如法如仪地组织和参加皈依、拜师、冠巾、传度、传戒、授箓、升座等教务活动。慎重收徒,严格标准,加强对弟子的教育、管理和引导。

七、规范管理。完善所在道教协会、道教院校和宫观的制度建设,积极探索传统宫观制度与现代社会组织民主管理模式相融合的路径,完善落实宫观民主管理体制,积极推动宫观管理现代化转型,营造良好的宗教氛围,严禁宫观商业化、世俗化、家族化。严格落实关于治理佛道教商业化问题的有关要求,依法依规做好教务活动、财务管理和自养活动。

八、生活俭朴。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关于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对“四风”的要求,规范接待活动,厉行节约,勤俭办事,不得浪费道教协会、道教院校和宫观财物,不准讲排场,比阔气,不准用公款搞娱乐消费等活动,更不得以云游参访等为名,用公款组织游山玩水、安排私人度假、出国(境)等旅游活动。宫观方丈、监院和住持等负责人的办公用房和丹房,既要遵守道教传统风格,也要节约从简,不得破坏传统格局搞豪华装修。

九、服务信众。完善并带头执行服务信众制度。要了解信教群众的需求,以真诚的态度、慈悲的胸怀、亲和的语言、端庄的举止和良好的服务感化信教群众。不得以任何个人目的,主动向居士信众索取财物,更不得以各种名义借教敛财、弄虚作假、欺骗信众。

十、率先垂范。道教协会驻会负责人要率先垂范,正己化人,在教内树立持戒修行受尊重、违戒败德遭唾弃的良好风气。要加强组织意识和集体观念,个人出差、休假、云游参访等需经单位批准、备案。中国道教协会驻会领导原则上不参加地方道教协会、道教院校和宫观举办的一般性庆典、开光、小型研讨会等活动;确有需要,可委派其他就近的中国道教协会领导或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。

(2015年6月28日中国道教协会九届一次常务理事会议通过的《关于道教协会和宫观负责人带头加强道风建设的若干意见》同时废止。)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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